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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著作权有哪些条件?

2018-03-18 18:25:24   来源:web   

实质条件指的是法律以文学艺术作品的产生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惟一的法律事实,大体有两种标准,。形式条件是指作品完成之后,是不附加其他条件就享有著作权,还是附加一定的条件或是再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才能获得著作权。作品一经产生,不论整体还是局部,只要具备了作品的属性即产生著作权,既不要求登记,也不要求发表,也无须在复制物上加注著作权标记。使用他人的著作权作品要支付报酬,这是著作权人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法律规定了某些情况下,使用作者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也可以不经过他的同意,下面本站小编就来详细给大家介绍著作权的合理使用的相关规定。


  著作权也叫版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任何人要复制、发行等均需要得到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否则就是侵权行为,那么怎样才能取得著作权呢?或者说取得著作权有哪些条件呢?不要着急,本站小编马上为你介绍。

  取得著作权有哪些条件

  著作权取得和产生的条件按照性质划分的话,可以分为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两种。

  1、实质条件

  实质条件指的是法律以文学艺术作品的产生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惟一的法律事实,大体有两种标准:

  一种标准是只要特定的思想或情感被赋予一定的文学艺术形式,这种形式无论是作品的全部还是其中的局部,也不问该作品是否已经采取了一定物质形式被固定下来,都可以依法被认为是受保护的作品;

  另一种标准是,除了具备作为作品的一般条件,即表现为某种文学艺术形式外,还要求这种形式通过物质载体被固定下来,才可以获得著作权法保护。

  2、形式条件

  形式条件是指作品完成之后,是不附加其他条件就享有著作权,还是附加一定的条件或是再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才能获得著作权。目前主要分为三种做法:

  第一种做法是以作品的产生为条件自动取得著作权。

  第二种做法是除了作品创作出来以外,还须履行登记手续才能获得著作权。

  第三种做法是以加注著作权标记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此外无须再履行其他手续。

  我国著作权法采用自动保护原则。作品一经产生,不论整体还是局部,只要具备了作品的属性即产生著作权,既不要求登记,也不要求发表,也无须在复制物上加注著作权标记。

  1、申请表

  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作者情况、其他著作权人情况。

  2、申请者身份证明

  个人申请者需提供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者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创作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作品样本

  如果是文字作品需要提供创作稿;美术、摄影作品提供l0cm×12cm照片2张;工程产品则需要提供设计图纸提供三视图、效果图或实物照片;影视作品提供vcd等。

  4、作品创意说明

  5、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交合作作品附合作作者委托书、委托作品附委托合同或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

  本站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一句,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的著作权,保障自己的利益。如果遇到被侵权一定要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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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文字著作权如何申请保护?

  2、著作权合理使用的范围有哪些?

  使用他人的著作权作品要支付报酬,这是著作权人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法律规定了某些情况下,使用作者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也可以不经过他的同意,下面本站小编就来详细给大家介绍著作权的合理使用的相关规定。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要正确使用著作权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以上是本站小编整理的著作权合理使用的相关规定,希望能够帮到你,如果你还有什么其他问题,可以随时咨询本站小编,小编一定会帮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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